铜仁科特林水泥利用废渣获退税559万
核心提示:
鼓励先进工艺 支持变废为宝日前,铜仁地区国税局向贵州科特林水泥公司退税559万元,以鼓励该企业继续对废渣进行综合利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规定,对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渣生产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铜仁地区共有3家企业获此优惠。但在2008年,上述两部门又发文规定自当年7月1日起,停止采用立窑湿法工艺生产综合利用水泥产品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
贵州科特林公司新建的新型干法悬窑生产线于2008年8月投产,它是铜仁地区首家采用新型干法工业的水泥企业。作为循环经济的骨干企业,消化了大龙经济开发区内大量废渣。
为了更好地“变废为宝”,该公司还与武汉理工大学、济南大学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模式,共同研发了脱硫石膏和钡渣分别在水泥制备中的应用等科技创新项目。
去年,该公司成功申报“综合利用水泥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日前,铜仁地区国税局向贵州科特林水泥公司退税559万元,以鼓励该企业继续对废渣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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