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1-85871519
水泥网 > 水泥大数据研究院 > 价格行情 > 正文

[周评]西北部分水泥价格开始上扬 东北华北亦有回暖趋势

2016-03-21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张晓烨

核心提示:上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水泥行业均有不同程度的恢复。其中以西北地区最为明显,16日起陕西地区海螺、冀东相继上调32.5级散泥出厂15-20元/吨,其余部分厂家跟随调整。

  上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水泥行业均有不同程度的恢复。其中以西北地区最为明显,16日起陕西地区海螺、冀东相继上调32.5级散泥出厂15-20元/吨,其余部分厂家跟随调整。

  东北:错峰停窑到三月底,需求尚处恢复期。不过,水泥市场价格开始出现一些调整。辽宁近两年一直处于东北价格洼地,企业亏损压力最大。为减少亏损,辽中南部企业推出新的停窑措施,并对水泥、熟料价格进行限定性调整,熟料及水泥报价要明显高于年前水平,此番执行力度相对较大,市场虽尚在启动但也迫使一些下游客户向外围寻求低价水泥及熟料。3月,吉林、黑龙江随着气温回升,袋装市场率先启动,部分地区厂家表现出一些涨价意愿,尤其哈尔滨一带,厂家结束冬季优惠,袋装价格上涨20元/吨。目前哈尔滨一般大厂低标袋装出厂回涨至290-310元/吨。

  华北:市场行情略有回暖趋势。两会结束,工程施工略有恢复,京津唐需求增长加速。北京地区金隅日销量回升至万吨水平,但仍依靠重点项目支撑,年后房地产市场升温,短期带动影响有限,库存及外来低价水泥压力不减。天津地区需求恢复仍偏弱,价格维持年前水平,P.O42.5级散泥出厂维持在220-230元/吨。冀中南市场恢复也有所起色,一些大厂产销恢复至6-8成,市场价格方面或因一些厂家取消冬储优惠,水泥及熟料价格有底部回升势态。山西及内蒙古市场启动较为缓慢,市场行情低稳运行。

  西北:市场价格行情开始解冻,陕西部分厂家价格上调。三月上旬,关中地区P.O42.5级散泥普遍上涨20元/吨之后,随着市场需求缓慢回升,16日起主要厂家海螺、冀东相继上调32.5级散泥出厂15-20元/吨,其余部分厂家跟随调整。同时南部汉中、安康等地需求恢复也相对较快,近期主导企业报价也有20元/吨推涨。总体来看,目前市场价格处于观望阶段,落实仍待观察。

  新疆自去年11月率先错峰停窑以来,区域水泥、熟料库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主导企业有意开始全年的阶段性的停窑限产措施。在市场启动之际,并对乌鲁木齐、喀什等地区水泥进行10-20元/吨推涨。甘肃南部地区也是袋装市场率先启动,3月上中旬天水、平凉袋装价格回涨之后目前趋稳。而近日兰州周边部分主要厂家因设备故障及错峰停窑袋装价格也出现小幅上涨,区域厂家也多有在三月底或四月涨价意愿。此外,宁夏、青海也处启动阶段,有少数窑线因供应不足提前点火复产。

  相关产业信息一览:

  2016年中国铁路总公司计划开工45个项目 覆盖多省市

  2016年中国铁路总公司计划开工45个项目,范围覆盖全国众多省市。45个项目包括贵阳至南宁客运专线、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佳木斯至牡丹江铁路、太原至焦作铁路等。

  三大工程包悉数发力稳增长 3月或有千亿投资下达

  记者14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中国十一大类重大工程包中,生态环保、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新兴产业这三个重大工程包内的专项项目已经悉数开工。而按照今年预算内投资的60%将在一季度完成的时间表,三月份或将有千亿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地。

  发改委三招迎战经济弱势开局 去产能制订五年计划

  今年将加快投资和消费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提高投资有效性,增加有效供给,满足消费需求。而在去产能方面,钢铁、煤炭领域的去产能已经有了明确的指标性任务,下一步将主抓细化政策和落实。

  统计局:商品房销售加快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升

  1-2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12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2%,增速比去年全年提高21.7个百分点;销售额8577亿元,增长43.6%,提高29.2个百分点。

  新疆兵团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实施方案出炉

  18日,新疆兵团宣布,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部署,结合兵团自身空间布局、产业特点和优势条件,兵团将参与新疆“三通道”“三基地”“五大中心”建设,打造“八大进出口产业基地”,着力构建安全和生态“两屏障”。

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张晓烨

水泥大数据研究院(yjy.ccement.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水泥大数据研究院yjy.ccement.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水泥网www.ccement.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水泥大数据研究院"。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行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