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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水泥和子公司另一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2018-06-16 祁连山 企业情况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核心提示:近日,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知悉公司之子公司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另一股东甘肃黑河水电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甘肃黑河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近日,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知悉公司之子公司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龙公司”)另一股东甘肃黑河水电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甘肃黑河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黑河水电”)在本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他四家股东联合召开会议,成立了巨龙公司新的经营管理工作小组,重新聘任了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并对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这严重违背了一致行动人意愿。鉴于此,祁连山水泥发函黑河水电决定解除公司与其基于巨龙公司所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概述

  2012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黑河水电持有巨龙公司

26%的股权,同时公司与巨龙公司之另一持股 26%股权的股东黑河水电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黑河水电承诺在巨龙公司重大决策、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运营管理事项、提案权、表决权等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本公司与黑河水电合计持有巨龙公司 52%的股权,基于此,由本公司合并巨龙公司会计报表。

  近年来,因各种原因使然,巨龙公司股东间的互相信任有所减弱,甚至公司一致行动人黑河水电,在对巨龙公司的管理意见上也与本公司产生分歧。直至近日,巨龙公司决定了关于成立经营管理工作小组与聘任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的事项,在未与本公司沟通的情况下,黑河水电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导致巨龙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实质破坏,进而使本公司失去了对巨龙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基于上述原因,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向黑河水电发函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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