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1-85871519
水泥网 > 水泥大数据研究院 > 焦点 > 正文

[评论]七部委联合发文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砌筑水泥或成负面典型

2021-05-28 政策法规 来源:水泥大数据研究院 魏瑜

核心提示: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进入“十四五”以来,针对水泥行业第一份重磅政策……

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进入“十四五”以来,针对水泥行业第一份重磅政策,为后面的政策方向和行业发展提供了脉络导向。

开篇,就提到了近年来水泥行业总体发展良好(对供给侧改革成果的肯定),同时,仍存在一定问题,如产能过剩矛盾没有根本解决,批小建大、假冒伪劣、山寨名牌、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等非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部分地区存在的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将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落脚于强化水泥市场秩序治理)。何谓强化水泥市场秩序治理呢?意见正文给出了回答,笔者总结如下:

建立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砌筑水泥或成负面典型

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呼吁相关协会要探索建立水泥及熟料质量可追溯机制,鼓励各大型骨干企业先行先试,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物联网等手段,对水泥及熟料从生产到消费市场实施精细化管理,跟踪、记录水泥及熟料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安全信息。

2021年,将打击一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强化对水泥行业全面排查治理。2023年底前,水泥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治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25年底前,企业产能利用率基本回到合理区间,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明显提升,质量水平和高性能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其中砌筑水泥有可能被树立为负面教材,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的2020年流通领域实体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显示,有接近1/3的水泥产品为不合格项,多数为砌筑水泥(M32.5)。正如在《32.5水泥借壳续命,粉磨站松了一口气!》一文中所说,M32.5监管难度加大,生产厂家更易逃脱质量问题责任,应警惕以“取消32.5水泥”为庇护,生产品质更次、标准不一的水泥来弄虚作假的行为,相关监管单位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渠道,以切实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和提升。

提升进口水泥熟料质量监管 迫在眉睫

强化进口水泥检验监管。完善进口水泥海关检验检疫要求,强化进口水泥法定检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监管。研究推动将进口水泥熟料列入法定检验目录,保障进口水泥及熟料质量安全,促进优质产品进口。

熟料作为生产水泥最重要的半成品,随着进口量的增大,其质量同样关乎建筑和人民身命财产安全。据部分粉磨站反应,其购买熟料时通常认准大企业品牌,而各国产品标准不一,进口熟料的质量难有保障,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也申诉无门。去年我国进口熟料总量达到3,336.59万吨,创下历史新高。今年1-4月,熟料进口量为838万吨,同比增长32%,今年的进口量有可能会超过去年,预计在未来几年熟料进口量都会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提升对进口熟料质量的监管迫在眉睫。

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民用市场执法力度

意见提出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建材市场和商店的监督抽查,扩大覆盖面、增加频次,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要实施跟踪抽查,重点抽查氯离子、强度、水溶性铬(Ⅵ)等安全指标。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加大执法协同力度。各地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水泥、工程检验报告造假、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执法查处信息要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

促进散装水泥流通规范有序发展。合理布局散装水泥设施,加强散装水泥物流装备建设,提高散装水泥及预拌制品清洁运输水平。水泥生产企业建有中转库的,要严格管理,不得混装其他企业散装水泥。禁止各类销售、储运、运输企业中转库包装散装水泥。

近年来我国水泥质量总体良好,尤其是供应大型基建项目、市政工程的水泥砂石等鲜见有严重质量问题,而民用市场、熟料质量的监管同样重要。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很丰富,但产品质量永远是底线,无高质量产品,高质量发展就无从谈起。“十四五”期间行业一方面会继续延续供给侧改革的成果,同时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将得到大力提升,进口水泥熟料列入法定检验目录还处于研究推动阶段,距离正式政策落地还有很长的路,短期内不会对市场产生很大影响。砌筑水泥则可能成为第一批负面的典型,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建材市场执法力度的增强,同样剑指低标民用市场。

数据来源:水泥大数据研究院 魏瑜

水泥大数据研究院(yjy.ccement.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水泥大数据研究院yjy.ccement.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水泥网www.ccement.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水泥大数据研究院"。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行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