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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4-01-26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

核心提示:加快落实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所有4000吨/日及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实施提级改造。

近日,浙江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建设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是贯彻国家部署。2022年11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2〕149号),提出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全面提升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措施,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节能降碳需要。2023年2月,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经信绿色〔2023〕57号),明确将建材纳入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浙江省水泥、玻璃等主要产品单耗已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但从工业领域碳达峰大局出发,建材行业应加大节能降碳力度,持续提高绿色制造水平,为全省碳达峰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是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当前建材产品需求疲软、中低端产品供给过剩,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有待提高,行业面临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作为长三角地区的重点省份,浙江省需顺应市场变化及产业发展新形势,充分利用碳达峰、绿色化发展的倒逼机制,加大产业改造提升,不断提升高端产品供给水平,推动建材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与政策举措

《行动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水泥熟料产能下降8%,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5%。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和陶瓷制品等重点产品达到能效1级(标杆)水平产能比例提高到50%以上(水泥熟料100千克标煤/吨熟料、平板玻璃8千克标煤/重量箱〔熔窑≥800吨/天〕、光伏压延玻璃260千克标煤/吨〔熔窑≥300吨/天〕、陶瓷砖4千克标煤/平方米〔吸水率≤0.5%〕、卫生陶瓷300千克标煤/吨)。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太阳能光伏、储能)达到135MW以上,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比例提升至50%以上。在2030年前确保实现建材行业碳达峰。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通用水泥熟料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的置换比例提高到2:1;进一步研究落实2500吨/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整合退出方案,加强石灰、建筑卫生陶瓷、墙体材料等行业管理,防范产能无序扩张。有序开展错峰生产,加大落实和检查力度,充分利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企业依法依规实施错峰生产的积极性。二是加快节能降碳改造。推进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每年推进实施建材企业节能技改项目100项以上。加快探索建材工业与“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建设一批智能矿山和智能工厂。三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行业清洁生产,加快落实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所有4000吨/日及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实施提级改造。加快绿色建材推广,指导推进杭州、湖州和绍兴等国家第一批试点城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提升新型墙材、节能玻璃、新型保温材料等在新建建筑与建筑改造中的使用比例。四是提高原料替代水平。提升固废利用水平,支持推进4000吨/日及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固废、生活垃圾项目建设,提升玻璃纤维、岩棉、混凝土、水泥制品、路基填充材料、新型墙体等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利用水平。减少碳基材料使用量,降低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五是优化行业用能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利用水泥企业生料均化库、车间等大型建筑屋面,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储能电站,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合理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在行业的使用比重,推行分布式清洁能源及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增加替代燃料使用,利用可燃废弃物高比例替代燃煤;提高水泥窑等重点行业使用替代燃料技术的生产线比重,减少燃煤使用。

第三部分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省级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对列入省级重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项目优先安排相关资金支持。三是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广泛传播建材行业低碳发展理念。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建材工业碳达峰工作纳入工业碳达峰工作考核体系,落实属地责任,确保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到位。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解读人:董昊

联系方式:0571-87058139。

数据来源:浙江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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