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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车辆畅通无阻!山东省开启专项整治行动

2019-10-26 来源: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核心提示:山东省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称:10月23日,山东卫视新闻联播栏目以《核载40吨货车拉到100多吨,非法超载无视“一超四罚”》为题报道了淄博、潍坊、滨州等地存在货运源头单位违法放行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带车公司”有偿通风报信躲避检查,货主指使司机超载等问题

  山东省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称:10月23日,山东卫视新闻联播栏目以《核载40吨货车拉到100多吨,非法超载无视“一超四罚”》为题报道了淄博、潍坊、滨州等地存在货运源头单位违法放行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带车公司”有偿通风报信躲避检查,货主指使司机超载等问题,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管理机构进行查处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方案随后印发)。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重点货运源头排查,切实加强监管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地方政府,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按标准装载、配载货物。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引导和指导。采取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切实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站、港、矿)上路。对违反规定装载、纵容或允许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严格依法处理。

  二、认真开展治超联合执法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地方、部门多方联动的原则,针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的流量,流向特别,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超限超载车辆,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积极巩固和深化同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潍坊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交【2018】117号)要求,集中监管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始终保持严管态势。同时,对非法带路,为违法运输车辆提供保护以及强行闯关、故意堵塞交通、破坏治超检测设施设备、聚众门事、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车国内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严管与严打相结合,积极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切实维护好道路运输秩序。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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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限超载极易诱发交通安全事故。2018年,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实行“一超四罚”。那么这项制度在山东落实得如何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10月12日,记者在位于滨州邹平东部的一家物流公司看到,有十几辆满载钢筋的运输车辆等待通行。知情人告诉记者,眼前这些车辆,只要钢筋高出厢斗,都超载。

  下午五点半,这些超载车辆开始出发。在驶出物流公司时,并没有进行任何的重量测量。记者一路跟随,发现这些超载车辆一路畅通无阻。沿途还有很多超载车辆经过,一度出现了堵车现象。那么这些超载车辆为何能够明目张胆地上路行驶呢?

  某物流公司司机介绍说:“淄博有个专门带路的公司,他负责组织带路,以前我们一个车一个月交6000。”

  知情人告诉记者,物流公司的车队都跟带路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他还把车辆每天缴纳带路钱的微信截图发给了记者。在东营市和淄博市交界的227省道上,他的说法得到了验证。

  记者发现,在这里等待带路人员通知放行的车辆,多达四五十辆。晚上12点,在接到带路人员可以通行的通知后,车辆陆续启动,十分有序地向前方进发了。

  如果说驾驶员为了一己私利,非法超载,无视“一超四罚”的规定,那么公司企业、港口码头落实情况又如何呢?

  10月14日晚上10点,记者在潍坊港西港调查时发现,大量的超载车辆从港口鱼贯而出。

  记者在潍坊港采访到一位大货车司机,他的车门显示允许牵引总重量40吨,而他自己说拉了七八十吨。还有一位司机车门显示允许牵引总重量40吨,但他自己说拉了100多吨铁粉。

  荷载40吨,竟然拉到100多吨。如此严重超载,潍坊港真的对此视而不见吗?

  随后记者采访潍坊港西港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咱这边就只管放行,不管他拉多少,我们这只管放行收单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潍坊港西港并没有落实一超四罚。

  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有一部分司机实际是想拉标准载重,但是由于缺乏话语权,被货运代理人强行指派进行超载运输。

  一位箱式货车司机说:“车主谁愿意超载?没有愿意超载的。你是要担风险,但是货代说话了就得超,货代说了算,车主和司机没有任何权限。这个饭是人家给你的,不给你吃就得饿着。”

  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0元以下罚款。


数据来源: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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