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超千万元!北京金隅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东获刑11年!
核心提示:据中纪委网站的资料显示,王东1965年出生,2003年5月就当上了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0月29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王东等贪污二审刑事裁定书。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原正局级干部王东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0万元。据中纪委网站的资料显示,王东1965年出生,2003年5月就当上了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东,男,1965年8月23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研究生文化,案发前系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正局级干部,曾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住北京市海淀区;2019年8月13日被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2月13曰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6曰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北京市三中院认定,2006年至2017年,王东利用担任金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北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金隅嘉业公司原总经理、松鼠文旅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亿通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1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黄某、王某1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5万余元。
其中,2006年至2007年,王东任金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时,为黄某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王东通过黄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北京市朝阳区双花园南里、双花园南里二区、朝阳区姚家园西里四套房屋。经鉴定,上述四套房屋购买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共计人民币697万余元。
2008年,王东任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时,为王某1收购北京市大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一事提供帮助,并收受王某1给予的书画一幅,经鉴定,该幅书画市场价值人民币98万元。
2016年至2017年11月,王东在担任北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要求黄某接手其妻弟杨某1(已殁)未完成收购的廊坊项目,并亲自出面协调、推进该项目。为此,黄某除支付项目收购款外,还应王东要求向杨某1亲属额外支付人民币400万元。
北京市三中院查明,2010年至2012年间,王东在任北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时,伙同时任龙顺成家具厂厂长的被告人寇颖跃,从该家具厂运出四件中式家具,并采用编造虚假供货单位和价格的手段,将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的家具购置款人民币142万元非法占有。2018年,王东伙同被告人寇颖跃,以个人名义将上述四件中式家具赠送他人。经鉴定,上述家具市场价值人民币9万元。
2019年8月12日,王东因涉嫌隐瞒境外存款,在接到调査机关电话通知后于次日到案,主动交代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受贿事实。
北京市三中院认为,王东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因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本案受贿、贪污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赃款,决定对其所犯受贿罪从轻处罚,对其所犯贪污罪减轻处罚。
今年9月1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决:王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东不服,提出上诉。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王东申请撤回上诉。
今年10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上诉人王东撤回上诉。
王东简历
王东,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北京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6年8月至1996年12月,历任北京建材机械厂实习生,北京砖瓦机械厂技术员,北京市地坛拔丝厂干部、生产科科长,北京市地坛特种材料厂厂长;
1996年12月至2001年3月,历任北京建筑材料销售中心副经理、经理兼中式家具厂厂长,北京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兼建材销售中心经理、中式家具厂厂长;
2001年3月至2001年4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1年4月至2003年5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03年5月至2008年2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8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2009年6月至2019年2月,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任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正局级干部;
2019年4月至今,任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正局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