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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举报和监督!

2020-06-04 来源:应急管理部

核心提示: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严格保护其合法权益。

日前,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严格保护其合法权益,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5日。

《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定位是: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制度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总体制度设计之中,将其作为《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的规定,深入研究借鉴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举报奖励制度,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的奖励标准,强化保护措施。

数据来源: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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