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着力矿产资源保护,推进“净矿”出让
核心提示:着力抓好矿产资源保护,统筹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推进“净矿”出让,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工作。除将矿产、森林等传统自然资源列入保护范围,此次还将名山名峰、城市景观山体、临江山体、特色岸线等列为特色自然景观资源,加强自然资源全要素管理和整体保护。
根据《通知》,主要工作目标为到2020年年底,公众的自然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相关制度基本建立,“重利用、轻保护”的观念有效转变;到2022年,基本形成自然资源家底清楚、权责对等、利用高效、监管有力的良好局面;2025年以后,全面建立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自然资源保护机制,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夯实建设山清水秀之地的基础。
《通知》强调,厚植基础,全面摸清自然资源本底。加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与监测评价,运用“三调”成果,强化基础调查;充分运用遥感、三维立体可视化等现代科技手段,监测全市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建立自然资源评价制度。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编制市区(县)两级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逐步开展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摸清自然资源价值本底,以现有自然资源调查和各类专项调查成果为基础,分类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核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编制自然资源保护使用规划,加强与“三条控制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空间边界的衔接。
《通知》明确了以下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加强耕地土壤保护,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国有土地精准整治;着力抓好矿产资源保护,统筹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推进“净矿”出让,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注重草原资源保护,实施湿地保护和恢复;积极推进特色自然景观资源保护,严控大开大挖,禁止随意挖山、填湖、改变河道等破坏地形地貌、山水场景的行为;注重自然资源保护协同配合,加强部门间规划融合衔接,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配合做好河流岸线管控。
同时,重庆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强化部门联动,将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自然资源全要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