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49亿!乌兹别克斯坦查处海螺、上峰合资水泥厂倾销及其他违规行为!
据daryo.uz 8月27日报道称,乌兹别克斯坦竞争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宣布,因上峰友谊桥存在倾销及其他违规行为,对该公司处以49亿苏姆的罚款。此外,监管机构已发布强制性指令,要求上峰友谊桥消除已查明的违规行为,并采取措施防止今后再次发生。2024年4月28日,该条6500t/d熟料生产线竣工仪式成功举行。
核心提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2024年11月29日晚间,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9月份,赵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金圆股份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辉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此前,在2024年4月19日金圆股份曾发布关于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吉林证监局认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至12月陆续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此供应商进行借款,已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前述事项,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金圆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91亿元,同比增长191.59%;归母净利润1.16亿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亏损1.67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4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9亿元,上年同期为5.55亿元;报告期内,金圆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149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6%。
1月26日,山东首枣庄市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对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针对上述事件,处罚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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