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网快讯:福建地区水泥价格计划再次推涨
福建地区一些主要企业计划13日起对厦门、漳州、龙岩地区再次推动上调水泥价格20元/吨左右
核心提示:近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近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福建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错峰范围:
福建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不论目标市场为何地)均须参与错峰生产。
二、错峰时间:
1、全年预计错峰155天。在确保满足市场供应的前提下,1-4月份错峰65天,5月份、6月份错峰30天,三季度错峰计划暂定30天(具体到6月中下旬开会确定),四季度计划错峰暂定30天(具体到9月中下旬开会确定),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二季度5、6月错峰生产安排,各企业于2024年5月15日前上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其它错峰生产安排各企业按会议确定的时间及要求上报,由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统一汇总公布。
三、具体要求:
1、5、6月份错峰30天从5月1日至6月30日为止,共停足30天即可;
2、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上报的错峰计划执行,计划外的停窑必须提前3天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且停时间需超过72小时,方可纳入错峰时间;
3、停窑时间计算,统一按入窑生料喂料停止时间作为停窑开始时间,入窑生料喂料开始时间作为恢复生产时间,以此计算停窑时间,停窑时间精确到小时;
4、错峰期间省外水泥熟料入闽量必须按正常年份50%控制,由海螺水泥统计各品牌入闽量,于每月10号前上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由秘书处会同各区域组长找海事局等部门进行核实;
5、对获得福建省住建厅《城市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许可证》的企业,减免10天错峰停窑时间;获得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减免5天错峰停窑时间,减免天数必须一次性用完;
6、每月由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统计各企业错峰完成情况及省外入闽情况,于10号前汇总上报工信厅。对未完成错峰的企业报请工信厅发布通报并约谈,以及采取进一步措施。
四、监督与检查:
1、错峰期间每条生产线停密、开窑时间等信息各企业必须在12小时内在错峰群发布,逾期未发布的不计入错峰停密时间。
2、当企业发布停窑、开窑信息时,负责检查企业立即跟进检查核实,并及时在错峰群发布检查核实情况。
3、由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华润水泥、红狮水泥、福建水泥、金牛水泥、龙麟水泥、春驰水泥等组成监督小组(根据需要也可选择其他水泥企业),监督小组对错峰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在每月5号前发布检查核实情况。
贯彻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重点行业产能状况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和关停退出落后产能。